2月24日,德阳小天使幼儿园老师“静静”在网上直播其班上小朋友上课以及午休的情况,此事经网友和媒体曝光后,引发各方关注,同时也引爆网络舆论,大家探讨的话题主要集中在老师是否可以在上课期间通过手机进行视频直播、商业直播平台发布小孩的照片等是否构成侵权、老师通过商业网站直播获得打赏是否借机赚钱等。
带着这些问题,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了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律师、学生家长以及当事教师本人。
2月25日下午,德阳经开区社会事业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初步调查情况称,当事老师未经园方审定和同意,擅自将教学视频在网络平台上直播,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
而就该老师直播未成年人的活动来获得网友的打赏,究竟属于不当得利还是违法所得,当地警方表示还需研究讨论。
记者走访
有家长称直播前沟通过也有人得知此事后吓一跳
25日早上上学时间,记者来到德阳小天使幼儿园。一名保安称“幼儿园负责人不在”,但透过办公室的门窗,可以看到园长座位上有人,旁边还有一名家长。
记者随后来到办公室,向园长位置上的女性说明来意后,她以“正忙着”为由婉拒了采访,并表示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没什么好说的。
随后,另一自称负责人的女性请记者离开教学区,并称有什么事情等相关部门调查结果出来再说。
下午4点过,记者再次来到该幼儿园门口,随机采访了一些来接孩子放学的家长。
刘先生称没听说这个事情,平日里了解孩子在幼儿园的活动可以在手机上看,只是没声音。王女士说已看到该新闻,但自己孩子没在“静静”老师班上,不好评价。家长陈女士称,得知此事后吓了一跳,因为这涉及孩子的隐私和安全,“要是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就不好了”,她建议学校加强管理,今后不要再发生这样的事。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家长说,自己孩子就在“静静”老师班上,老师直播他们知道,事先也是沟通商量过的,“就是想看看孩子在班上到底怎么学习生活的。”
另有家长也表示了同样看法,认为这样(网上直播)不仅可以看到孩子,还能听到声音,还可以和老师孩子互动,挺好的。
问及是否担心孩子隐私和安全问题,不少家长称确实没考虑那么多,“幼儿园有保安,随时都锁了门的,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吧。”
不过,一名正准备送孩子来该幼儿园入学的家长,听说老师在商业视频网站直播孩子上课睡觉,当即摇头表示要重新考虑孩子入园的问题,“安全和隐私的保证,这是前提。”
记者采访的德阳其他几所幼儿园均开通有视频,有画面但是没声音,只有家长通过账号和密码才能观看。
当事老师回应
初衷是让家长了解自己孩子在幼儿园的情况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静静”在小天使幼儿园任教已有两三年,为人和善,性格开朗,和学生、家长相处还不错。
24日晚10点50分,在和记者网络对话时,“静静”说,“我的初衷是借助这个平台让更多的家长了解幼教这个行业,了解自己孩子在幼儿园的一些情况……我想打消所有人对幼师虐童的看法,我不知道那个人为什么这么黑我……我就是我,正直的老师,我爱我的孩子们。”
静静说,出了这个事情她真的很伤心,“我都不知道为什么,是我害了幼儿园。但是我觉得我没有错啊,年轻的家长们好多都同意,我的直播是文明直播……我是对的,只是作为一个90后,针对这个事情压力确实大。”
在小天使幼儿园大厅和园长办公室,都放着视频监控的实时画面,家长可以观看,还可以在手机上通过账号和密码登录看,只是有图像没声音。
25日下午5点过,记者再次拨打该园办公室电话,一自称姓邓随后又改口称姓刘的老师说,园方和相关主管部门已对此事进行调查,至于园方是否就“怀疑诬陷诽谤该园老师”报警,该老师未正面回应,只说“一切以相关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25日下午2点,“静静”在聊天群里发出“好啦,这件事到此为止。谢谢大家的关心”后,该聊天群便被“全员禁言”。
关注焦点
直播孩子上课休息
获打赏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从网友截图中可以看到,在直播期间,有网友与“静静”进行互动,并打赏网络虚拟货币符号“竹子”,多名网友赠送“100竹”。
虽然竹子在该网络直播平台上是虚拟货币符号,但可以兑换成现金。据网络公开信息,100竹子等于1角钱,也就是说要刷十万个竹子才能拿到100元,1t竹子可以兑换1000元。该网络直播平台规定两个月结算一次,同时会扣除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用1t竹子兑换钱的话,官方还要扣掉200元,视频主播可获得800元。
据此,不少网友认为“静静”直播幼儿园小朋友上课午休,其实是为了赚钱。
记者就此咨询德阳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法制室相关负责人。他说,关于该老师直播未成年人的活动得到网友打赏,是属于不当得利还是违法所得,还需要研究,“这是一个新问题,还需要看她的出发点有没有主观上的恶意,到底是想赚钱还是想出名,抑或就是为了与家长互动沟通?”
警方观点
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直播侵犯孩子隐私和肖像权
事发后,分管联系教育口的德阳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找来该幼儿园园长和当事老师了解情况。
25日上午10点55分,德阳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经过初步调查,辖区小天使幼儿园老师李某于2月24日上午9点至11点20分,未经园方审定和同意,擅自将教学视频在网络平台上直播,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如确定该教师上传视频内容有违反师德师风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将责令幼儿园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德阳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老师上课时间在商业视频直播平台上直播孩子上课午休的行为肯定不对,将在进一步调查后给出相关处理建议。
据了解,该商业视频直播平台面向广大网友,任何人输入房间号就能进入观看。
德阳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法制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单就老师直播幼儿园孩子上课午休的高清画面来说,已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侵犯了孩子的肖像权和隐私,当事人可以要求立即停止这种侵权行为,“由于当事人是未成年人,因此其监护人可以提出。当然,如果取得了家长的同意和谅解,主观上没有恶意,停止该行为就可以了。”
事发后,“静静”及多名网友都称直播是得到园方和大部分家长同意的,但有媒体在该园采访时,得到的答案却是“老师用手机直播小朋友的事情,园方根本就不知道,也不会允许这么做。至于家长是否同意,园方不清楚。”另外,幼儿园有规定,上课期间老师不能玩手机,有来电也要到教室外面接听。
该负责人表示,当事老师或许没意识到侵权行为和可能引发的后果,事发后,公安机关及时通知负责校园安全的民警前去制止,要求其停止直播,随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律师说法
即使无恶意或牟利目的老师做法仍侵犯孩子隐私
四川君唐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朗军、辜茜认为,当事老师的行为即使并无恶意或商业牟利目的,仍属于“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即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行为。当事老师和幼儿园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规定,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可依法对幼儿园和老师作出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作出罚款、拘留,如“情节轻微”,可减轻或免除处罚;如“情节严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若其行为给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造成了损害后果,监护人有权向侵权行为实施者及其供职学校主张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
两位律师说,幼儿监护人与幼儿园之间属于教育消费合同关系,因幼儿园及其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实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监护人有权向幼儿园及老师主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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