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消息:16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就《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新规)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意见征询。新规要求企业不得收寄填写不实或者不完整的快件、以及定期销毁运单等举措,为“快递实名制”保驾护航。
快递新规将出:护驾快递实名制
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工信部等15部门自10月22日起到明年3月底,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根据行动要求,自22日起开始推行包括寄递物流活动实名登记、寄运物品先验视后封箱和邮件快件X光机安检在内的多项安全管理制度。酝酿已久的快递实名制自此开始。
但因行动开始后正逢双十一购物狂欢节,快递数量暴涨,物流压力剧增,实名制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不少快递公司上门收件的快递员并未要求核实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在寄件人信息填写并不完整的情况下快递也仍可寄出。
为此,新规中对快递实名制进行了明文规定。意见稿第十二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对快递运单信息进行核对,发现快递运单填写不完整或者信息填写不实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另外,还要求企业提醒客户阅读服务条款,并告知其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
寄件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给寄
此外,针对用户担心的“用户信息泄露”问题,新规也明确了相关惩处措施:快递企业出现未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未定期销毁快件运单;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用户信息;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报告这四类行为时,将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若是从业人员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用户信息的行为,新规同样做出了惩处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规还对“暴力分拣”、“快件延误”等违规行为也加大了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