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消息:据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4日签署第664号国务院令,自2016年1月1号起正式施行《地图管理条例》。根据条例要求,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也就是互联网地图数据库应当将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设在我国境内。
互联网地图方便了我们的日常生活
随着科技发展,地图早已不是简单的一幅图。随时随地可启用的手机地图,形式多样如三维地图、全景地图等。此外,地图的应用范围也早已不限查路况等基本应用。与地图发展日新月异相悖的是,我国现行的的《地图管理条例》仍是20年前制定的。
新条例将对互联网地图数据安全管理做出明确规范并确立保障措施。其中明确,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应当将存放地图数据的服务器设在我国境内。
条例要求互联网地图数据库需设置在境内
具体要求主要方面:
第一,向公众提供地理位置定位需要取得测绘资质;
第二,进行互联网地图的服务会产生大量数据,这个数据库必须放在我们境内;
第三,互联网地图服务商手机使用用户信息必须经过同意,而且不得泄露篡改出售或者向他人泄露;
第四,在传输过程中如果发现不能传输的内容,必须立即停止传输,并向各级的测绘地理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对于地图新增的内容应当加强审查,防止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在互联网地图上泄露出去。